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吗

武汉知识产权律师 2023-06-16

问题解答:

劳动者一般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是需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或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单位。但单位具有拖欠克扣工资、不为劳动者购买社保等行为的,劳动者可以立即与其解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知芒网律师。

本文链接:http://www.praveigre.com/122249.html 武汉知识产权律师

分享到:
上一篇:不定时工作制是否要经过劳动部门同意
下一篇:暂无
友情链接: 苏州交通律师 成都公司法律师 深圳公司法律师 重庆刑事律师网 上海刑事律师网 成都刑事律师网 深圳刑事律师网 武汉刑事律师网 广州离婚律师网 西安离婚律师网 苏州刑事律师网 深圳交通律师 广州交通律师 重庆交通律师 南京合同律师 成都合同律师 广州合同律师 重庆合同律师 苏州合同律师 杭州公司法律师 重庆公司法律师 杭州知识产权律师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成都知识产权律师 武汉知识产权律师 成都劳动纠纷律师 深圳劳动纠纷律师 广州劳动纠纷律师 苏州劳动纠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