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呢
问题解答:
单位不得以裁员或无过错性辞退的方式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患病后,在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城市经济网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知芒网律师。
本文链接:http://www.praveigre.com/117864.html 武汉知识产权律师
- 相关文章
- 最新文章
- 推荐文章
- 请问我提前一个月辞职领导不批怎么办
- 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要承担的后果
- 工作中发病3天后死亡是否是工伤
- 法定哺乳期是多长时间呢
- 职工伤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的享受哪些待遇
- 对仲裁机构所作裁决可以申请法院予以撤销吗
- 公司不发工资劳动者如何应对
- 员工辞职工资如何结算
- 什么时候公司能和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签了劳务合同辞退有补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