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违反劳动合同法吗
问题解答:
用人单位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与劳动者、工会协商后,安排合理的加班时间的,不违反《劳动合同法》。单位安排的加班时间一般每天不超过一小时;有特殊情况的,每天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且要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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